1、定期清洗濾油器。
2、保持感光電眼清潔。
3、每隔一定時間就應放水排出積聚在油箱底部的水分和汙垢。
4、每隔一定時間,清潔瓦斯燃燒機的內部。
5、燃燒機附近的溫度不要太高,否則會影響正常操作或對燃燒機部件造成損壞,特別是對控制盒的損壞。
6、燃燒機附近應保持潔淨,不可放置易燃雜物。
7、不穩定的電壓會對燃燒機的部分組件造成損壞。
8、避免燃燒機被水濺濕。
其它輔機的維護保養:
1、每月清潔油(氣)路中的過濾器1-3。
2、每年清潔爐膛,煙管及煙道1-2次。
3、定期潤滑電機,水泵軸承。
4、定期緊固煙道及機器螺栓。
鍋爐的檢驗:
1、根據《蒸汽(熱水)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的規定,鍋爐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就應對鍋爐進行內外檢查和水壓試驗。
①新裝、改裝和移裝後。
②停止運行一年以上,需要恢複運行時。
③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後。
④根據鍋爐運行情況,對設備狀態有懷疑必須進行檢驗時。
2、檢驗前應使鍋爐完全停爐,徹底清除水垢,煙灰。必要時尚須拆除爐牆外面包裝和保溫材料,內部檢查重點如下:
①上次檢驗有缺陷的部份。
②鍋爐受壓元件的內、外表面,特別在開孔、焊縫等處應檢查有無裂紋、裂口和腐蝕。
③管壁有無磨損和腐蝕。
④鍋爐的拉撐以及被拉元件的結合處有無裂紋、斷裂和腐蝕。
⑤受壓元件有無凹陷、彎曲、鼓包和過熱。
⑥鍋筒(鍋筒)和磚襯接觸處有無腐蝕
⑦受壓元件水側有無水垢、水渣。
⑧進水管和排汙管與鍋筒(鍋殼)的接口處有無腐蝕、裂紋,排汙閥和排汙管連接部分是否牢靠。
3、外部檢驗的重點是:
①鍋爐房內各項制度是否齊全,司爐工人、水質化驗人員是否特證上崗。
②鍋爐周圍的安全通道是否暢通,鍋爐房內可見受壓元件、管道、閥門有無變形、泄漏。
③三大安全附件是否靈敏、可靠、水位表、安全閥、壓力表等與鍋爐本體連接通道有無堵塞。
④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、可靠。
⑤鍋爐附屬設備運轉是否正常。
⑥鍋爐水處理設備是否正常運轉,水質化驗指標是否符合標准要求。
4、檢驗完畢後應按本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水壓試驗。
導熱油與另一類高溫傳熱介質熔鹽相比,在操作溫度為400℃以上時,熔鹽較導熱油在傳熱介質的價格及使用壽命方面具有絕對的優勢,但在其它方面均處於明顯劣勢,尤其是在系統操作的複雜性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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